合肥市城管局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分类统计研究项目中标(成交)公告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分类统计研究
招标(采购)方式:公开招标
开标(采购)日期:2018年7月4日
中标供应商名称:合肥合大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
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373号
中标(成交)金额:人民币 玖万捌仟元(¥98000.00元)
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:
评审委员会名单:钱新、谢庆文、袁谢勤、郜飞、张沛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合肥市城市AT娱乐局
地址:合肥市宿松路147号
联系人:李大勇
联系方式:0551-63731061
项目负责人:金杰 联系电话:0551-62158150
公告期限: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3日
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合肥市城管局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合肥市城管局303室,联系电话:0551-63731061。
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城市AT娱乐局纪检组提出投诉,联系人:谢主任,联系电话:0551-63731086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附件:1.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C:\fakepath\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.doc
合肥市城市AT娱乐局
2018年7月5日